2013年9月8日 星期日

關於高中部「社團轉社申請」理念溝通

在學期中,就有一些高中同學陸續來詢問「轉社」的事,我的回答是「等到學期末會開放申請」,為什麼學期中不能轉社?為什麼高一同學轉社成功之後,就喪失高二的選擇機會?為什麼高二同學除了特殊原因(例如受傷無法參加運動性社團)外,不能申請轉社?

要回答這些問題,有一些規定背後的理念需要闡明與溝通。

首先要提到「社團」與「選擇」的關連。社團活動是屬於普通高中必修科目綜合活動課程中的一項,換言之,「社團活動」是「必修科目」,既是必修科目,每一位同學都必須參與社團活動。

在必修的前提下,同學可以依照自己的興趣或性向選擇社團,這也是許多同學對於「社團選擇」的想法:依照自己的興趣或性向選擇社團,如果發現我對另一個社團更有興趣,那「當然」可以選其他社團?不過這樣的「當然」有階段的差異,同學別忽略了「社團活動也是一種『課程』,有它的目標、設計與實施規劃」。因此選擇一個社團,就像選擇一門課程,在選課階段做了選擇之後,接下來就必須依規定上課。所謂「依興趣或性向」選擇社團,是在「選擇」階段,當作了選擇,從第一次社團上課,同學就進入了「課程」的部分。而本校的社團活動以一學年為單位進行設計,因此「修課」也以一學年為原則,在課程實施中不宜改變。

在高二時,可以再選擇一次社團,也是基於一學年的社團規劃。簡單來說,本校學生有高一、高二兩次社團選擇權,所謂的「轉社」其實就是社團選擇權的運用。雖然社團選擇權一次以一學年為範圍,但高一同學在一學期之後,可能真的想要轉變自己的社團學習方向,考量社團活動在一學期後也暫告一個段落,是轉社申請的折衷時機,所以在高一上學期結束前,開放提出轉社申請。但如果轉社成功,就算是使用了原本高二的社團選擇權,日後不能再使用社團選擇權。換句話說,高一下轉入的社團基本上將要待上一年半。而且這個時間點受限於各社團的空額,選擇較有限。如果等到高二才使用社團選擇權,基本上都是以第一志願、第二志願進行配對,除非社團中高二成員比例太高,才會再進行抽籤。

當然有同學會質疑,社團活動的課程內容並不緊密,感覺中途轉社也不會有太大影響。這樣的疑問確實反映某些現況,但社團既是一個團隊學習與自治組織,又有課程實施的任務,不宜隨時轉進轉出,否則在社費收取、活動參與以及責任分工上都容易產生紛爭。若沒有特殊的考量,社團應以穩定發展為原則,因此轉社申請仍以高一上學期結束為時機點,若等到高二,則可以直接使用第二次社團選擇權。

特別要說明,如果高二時因為選擇的社團高二人數太多,為了維持高一、高二比例必須「抽籤」時,之前「轉社」進入的同學也必須一同抽籤,並沒有保障權。因為這個抽籤是超越「選擇」的特殊處理方式,所以同樣都要抽籤。

那麼為何高二之後,除非具有證明文件的特殊原因外,不開放轉社?原因之一在於二次社團選擇權已經用完了。此外,同學在西苑已經一年多,對於各社團的屬性與活動內容應該有充分的瞭解,而且高二選擇社團時已是另一次考慮機會,不應該還有資訊不足造成選擇錯誤的狀況。

選擇,雖然是權利,但在很多時候,同學也必須為自己的選擇負起責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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